香港证监会提示币安股票代币可能属违法,称币安任何主体均未获当地牌照

香港证监会表示,任何人如未取得证监会认可或注册而向香港公众发售有关代币,亦可能属违法。凡违反相关条文者均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须受刑事制裁。

7月1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称,留意到币安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供股票代币的交易服务,并关注到这些服务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资者。证监会需明确指出,币安集团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以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

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方面表示,立即下线股票代币。

币安平台的股票代币统称为Binance Stock Tokens,每个代币将代表一股,最小交易规模为股票代币的百分之一,以币安美元稳定币BUSD定价和结算。4月,币安推出特斯拉股票代币(TSLA/BUSD),并表示是和德国持牌机构CM-Equity合作,允许德国和欧洲的加密资产交易者和投资者通过币安和CM-Equity进行交易。

继特斯拉后,币安还推出了Coinbase(COIN)、苹果公司(AAPL)、微软(MSFT)和MicroStratege(MSTR)的股票代币。

CM-Equity官网显示的产品为币安和FTX等,币安有关产品包括苹果等上述股票代币相关上市公司。对于德国和欧洲用户是否可以。对于德国和欧洲用户是否可以购买股票代币,和将于10月结束其他支持所指具体服务的问题,币安方面表示,所有都不能。

香港证监会表示,根据有关陈述,股票代币是获不同的相关海外上市股份的存管投资组合支持的虚拟资产,其价格紧密追踪有关股份的表现。由于股票代币可以零碎单位计值,因此它们被推广为投资者购买零碎股份,而非完整的已缴足股份的另类方法。股票代币在香港相当可能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证券”;如是者,便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职权范围。

文中称,任何人如未取得证监会认可或注册而向香港公众发售有关代币,亦可能属违法。凡违反相关条文者均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须受刑事制裁。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证监会绝不容忍任何违反证券法例的行为,并会毫不犹豫地在适当时对无牌平台营运商采取执法行动。投资者应注意在不受规管的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若有关平台终止运作、倒闭或遭黑客入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损失在该平台上持有的全部投资的风险。”

香港证监会提示,相关股票代币所附带的权利亦可能没有向投资者全面披露,例如投票权、收取股息的权利、赎回相关股份的权利、在分拆相关股份或发行红股及期权时的安排和权利。

文章披露曾接获投资者的投诉,指他们在不受规管平台开设的帐户提取法定货币或虚拟资产时遇到困难。证监会亦提醒中介人必须遵从证监会的通函,当中规定,如中介人有意提供任何涉及虚拟资产的金融服务,应及早通知证监会并与证监会讨论其计划,以免引致负面监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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