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重整计划落定,华安财险、扬子江保险经纪所涉债权金额达46084万元

从具体偿债计划来看,“221包”金额为3003万元,“321包”金额为43081万元。

11月16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披露一则关于参与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称,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21》)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321》)并终止相关重整程序,有关裁定为终审裁定。

华安财险及其控股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经纪”)相关债权需进行清偿。据悉,华安财险和扬子江经纪所涉的债权金额合计为46084万元,其中“221包”金额为3003万元,“321包”金额为43081万元。

具体偿债计划为,“221包”现金清偿华安财险、扬子江经纪各10万元,合计20万元;其次是股票抵债,华安财险和扬子江经纪合计可获得“ST海航”股票334.08万股,其中华安财险333.36万股,扬子江经纪0.72万股;剩余债权获得普通信托计划份额。“321包”现金清偿华安财险、扬子江经纪各3万元,合计6万元现金,超过本金3万元的债权部分,将获得普通信托计划份额。

一位金融人士向蓝鲸保险介绍,重整计划主要通过信托计划实现资产管理与债务清偿,也意味着,海航集团将成为信托计划管理运营的持股平台,债权人成为信托受益人,可以获得重整后相关企业的运营及处置收益。这一方式能够让所有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避免在实质混同情况下因资产负债情况不同而造成的受偿不均。

华安财险在公告中表示,重整计划草案生效能够避免破产清算给债权人带来更大损失,从而最大化维护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

截至三季度末,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安财险12.5%股权,海航投资集团持有华安财险7.14%股权,合计持股19.64%,“海航系”为华安财险战略类股东。

需要关注的是,海航的重整计划能否执行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清偿的结果同样存在较大不确定,华安财险与海航之间,因关联交易投资而导致的最终损失也是未知数。(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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