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财险股权迷局:“缺钱”的大股东欲集权、发起股东离奇退场后又吃“回头草”

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科学布局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

作为一家成立不过7年的中小型财险公司,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发展历程中的股权更迭可谓频繁且具有“故事性”。

日前,华海财险再度迎来股权变局,10%股权在三度转让无果后拟将由大股东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曲瑞昌”)出手接盘,加上另外受让的8%股权,后者持股比例有望达33%,实现进一步集权。现实情况是,那曲瑞昌在2018年入股华海财险后,几度将所持的15%股权全部质押。业内人士直言,那曲瑞昌不惜舍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表决权也要进行融资,或存在一定资金压力,资本实力面临考验。

此外,成立2年后就离场的华海财险原始股东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诚源”),重回视野,欲吃“回头草”。需注意的是,莱州诚源与华海财险现有股东烟台诚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诚泰”)存在关联关系,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达14.17%。

“牺牲”表决权,那曲瑞昌数度质押华海财险股权

具体来看,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优质煤”)、青岛益佳海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佳海业”)分别将10%、8%股权转让给那曲瑞昌。鹿山优质煤出清股权,不再持股华海财险,益佳海业持股比例从10%降至2%。

事实上,鹿山优质煤所持有的华海财险10%股权,已经是第四次筹划出让。2017年,该笔股权拟以每股1.5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星联芒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股权受让方变更为河南新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而新东方置业为星联芒果孙公司;2021年初,股权的受让方又再次变更为佛山市恒安投资有限公司。不过前三次股权转让计划均无疾而终,如今,华海财险第一大股东那曲瑞昌拟出手“接盘”。

两笔股权交易完成后,那曲瑞昌持股比例可从当前的15%提升至33%,将近三分之一,成为华海财险控股股东,强化对公司的控制权与话语权。华海财险的股权结构也有望进一步集中。

值得一提的是,那曲瑞昌得以入股华海财险,源于后者的股权“乱局”。2018年2月,监管下发通报,直指华海财险原股东神州万向文化和乐保互联科技在2016年增资申请中隐瞒关联关系、提供虚假材料,两家违规股东被清退,并要求华海财险引入新股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

那曲瑞昌正是受让这部分被清退的违规股权。此前,蓝鲸保险进行独家报道,那曲瑞昌净资产与监管红线“插肩而过”,靠母公司阶梯式增资后才达标。业内人士也曾表示对股东股权结构、资金来源复杂性的担忧。

蓝鲸保险注意到,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7月,也就是入股的次年,那曲瑞昌就将所持有的华海财险全部18000万股股权质押给郑州银行金水支行;2020年11月,该部分股权再次出质给郑州银行金水支行;2021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目前那曲瑞昌持有的全部15%股权亦为质押状态。

根据2021年10月下发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质押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数量超过其所持股权数量的50%时,大股东及其所提名董事不得行使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由此推测,若该笔股权仍在出质,那曲瑞昌将无法行使表决权。

另一面,那曲瑞昌还在享受母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12月10日,上市公司瑞茂通(600180.SH)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在为那曲瑞昌已提供担保余额2.5亿元的基础上,又新增2亿元担保金额。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股权质押本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股东在现金流短缺、需要资金周转时将金融机构股权质押给银行融资,可舒缓资金压力,但频繁质押却容易放大自身的融资风险,加剧经营不稳定性,“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科学布局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末,那曲瑞昌总资产为32.75亿元,资产总额少于华海财险的30.57亿元。

“保险公司想要健康发展,要么股东能够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要么能够提供良好的股东业务或相关业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提醒称,保险公司大股东应尽量具有专业能力和充足资本实力。

退场5年后,莱州诚源拟“回归”重新持股

华海财险另一则股权转让公告,是龙口嘉元东盛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东盛”)、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投资”)拟分别将1%股权、3.17%股权转让给莱州诚源。

股权转让完成后,莱州诚源以新晋股东的身份持有华海财险4.17%股权。嘉元东盛、滨化投资持股比例从此前的10%、5%降至9%、1.83%。

值得一提的是,莱州诚源原本是华海财险的发起股东,也是6家并列第一大股东之一,但公司成立两年后,莱州诚源就选择转让所持股权,在一场“不存在”的股东大会后离奇退场。

2016年7月8日,华海财险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审议,同意股东莱州诚源将所持的华海财险1.2亿股股份,以原始股价(每股人民币1元)全部转让给烟台诚泰。

而事实上,这场股东大会却是虚假的。2020年底,银保监会向华海财险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通报指出,经查,华海财险在2016年7月8日股东大会未召开的情况下,在官方网站披露了虚假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尽管如此,烟台诚泰却还是成功受让了这部分股权。

巧合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莱州诚源实控人于波(持股95%)与烟台诚泰股东三位自然人股东邱洪琳、于浩、原瑛骏在多家企业有交集,譬如共同持股或是担任高管等,两家企业之间关系交错。此外,华海财险的董事名单中,2014年12月至今一直有一位名为“于波”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5」342号)。若与莱州诚源实控人为一人,或说明,尽管莱州诚源早前退出华海财险的股东行列,但影响力犹在。

在近日披露的股权转让公告中,莱州诚源进行坦诚,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实控人与华海财险股东烟台诚泰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

若股权转让成功,两者的持股华海财险的比例可达到14.17%。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烟台诚泰、莱州诚源可视为具有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两者的联合持股比例仅次于大股东那曲瑞昌,也可视作特殊的增持行为。(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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