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碳强度

为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指引》附则中专门设置了政策过渡期,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政策要求,在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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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出台《指引》一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指导性;二是进一步拓宽绿色金融政策的覆盖面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加强绿色金融管理,推动保险业在绿色投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具体来看,《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投融资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完善贷后和投后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

银行保险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经营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绿色金融管理工作。银行机构应将绿色金融政策要求融入信贷管理全流程,加大对绿色发展的信贷支持,加强风险管理。保险机构要从资产端和负债端两方面着手,积极开展绿色保险和资金运用,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

为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指引》附则中专门设置了政策过渡期,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政策要求,在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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