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业内称落地需更多细则

“由中央财政或人民银行每年按预售监管资金余额的1%提取预售保险基金(估计约100亿元/年),先考虑以三年为限(2024-2026年),共提取预售保险基金约300亿元。同时,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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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易纲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允许房企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

详细而言,由中央财政或人民银行每年按预售监管资金余额的1%提取预售保险基金(估计约100亿元/年),先考虑以三年为限(2024-2026年),共提取预售保险基金约300亿元。同时,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易纲认为,估计有约1万亿元的资金可由房企立即使用。

易纲给出的具体操作方法为,若将来房企出现烂尾楼,由预售保险基金以该房企动用资金为上限先行赔付。

同时,对房企预售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确保预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易纲认为,上述预售资金保险机制可以实现“四两拨千斤”的资金撬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房企渡过难关,争取用三年时间过渡到以现房销售为主。

“当前政策的重点首先是压实房企的主体责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然后才是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易纲看来,要重点支持大多数房企特别是民营头部房企持续稳定经营,着力解决他们的流动性困难,支持房企把楼盖好,按质按时交到购买者手中。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有可取之处。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预售保险有助于强化买房人对期房的接受度,也有助于规避期房延期交房和烂尾的可能,将期房烂尾变成一个小概率事件。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也认为,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一定程度可以增强预售资金提取的灵活性,也有利于扩大预售资金的保障范围。

但该建议要落地或有一定难度。

李宇嘉指出,最关键的应是建立谁受益谁投保的制度,或由开发商投保,以提取一定的预售资金;或由小业主投保,确保烂尾楼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实际上针对的是保险落地资金的来源。在易纲的建议中,保险基金来自于预售监管资金余额。但李宇嘉认为,这一资金来源不可行,要由开发商或者购房人来投保,“从预售资金里提取是不合理的,预售监管资金本身就是必须是要用来建房子的,监管外的资金本身也可以随意提取。”

李宇嘉还指出,问题在于保险公司是否会创新这个保险产品,保险制度是单笔损失额比较大、但损失概率小的,用保费收入来弥补单笔小概率损失。

陈文静也指出,机制的建立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还需要更多细则落地配合。她补充道,要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如何让预售资金在保障项目交付的同时,可以更好地减弱资金监管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的影响,提高预售资金的使用效率等,可能是未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需要探讨的方向。